公共電視九十九年度第七屆「公視人生劇展-短片類」公開徵案公告

  • 2010-09-08
  • SystemAdmin

   

壹、主旨:

本會為培養國內影視創作人才,製作具電視播出水準之作品,並提供影視傳播相關科系學生發表創作的平台,特辦此徵案。



貳、徵案對象:

一、凡就讀國內大學(院)或研究所影視、戲劇、傳播、視覺等相關科系在學學生,均可參與本次徵案。(不限國籍)

二、申請者需以學校系所為提案單位,並需由系所主任或指導老師擔任製作人,不限件數。

三、曾經參選本會九十七、九十八年度徵案之企劃案,若再次送件,自動喪失徵案資格。



參、徵案主題:不拘



肆、節目預算:每部預算50萬元以內



伍、徵選名額:預計入選12部



陸、節目長度:實長廿六至廿七分鐘



柒、交片規格:Digital Betacam



捌、播出時段:預定為週日晚上十時



玖、徵案時程:

一、收件截止日:自即日起至民國99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當日郵戳為憑)。

送件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3樓,節目部公視人生劇展。

二、審查期間:

(1)初審:暫訂民國99年12月中公告結果,若收件數量超過七十件,則順延兩週。

(2)複審:暫訂民國100年1月底公告結果。

三、交片時間:民國100年12月交片。



壹拾、檢附要件:

一、學校系所出具證明書乙份(需請指導老師簽名,並蓋系所章)

二、申請表乙份

三、1500字以內之故事大綱、人物表及分場大綱合併裝訂成一本,共十份

※註1:請以A4紙12號字直式橫書,左邊裝訂之

※註2:請加做封面,並載明 ”公共電視九十九年度第七屆「公視人生劇展-短片類」公開徵案” 字樣及節目名稱

※註3:不接受企劃案及完整劇本,如送完整劇本審查,視同送件不符處理

※註4:以上文件除將故事大綱、人物表及分場大綱合併裝訂成一本外,申請表及系所證明書請另附,以利清點

※註5:請勿於故事大綱、人物表和分場大綱或封面上列出學校、編劇及工作人員名單,違者視同要件不合,予以退件



壹拾壹、評選作業:

一、本會將設置評選委員會,組成委員共七至九名,由本會相關工作人員及會外專業人士共同組成。

二、評選作業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1.初審:由評審委員會召開會議,評審委員將根據評審標準,評選出預定製播時數1.5至2倍之件數。獲通過者根據分場大綱進行企劃案與劇本編寫。

2.複審:由評審委員會邀請通過初審之製作單位召開說明會,評審委員將就企劃案內容提問,製作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說明答問,再由評審委員會討論,決選出所需製播之件數。複審通過者,本會將另行簽約,協助拍攝並提供拍攝費用。未通過複審之案件,本會將支付部分劇本費,雙方不再進行合作,相關著作權歸屬原創者。

三、評審標準:

1.構思創意-題材創意度、吸引力、角色設計及是否符合徵案主題。

2.表現方式-故事結構的完整性及戲劇性。

3.技術呈現-拍攝技巧之可行性、製作團隊資歷(複審階段)。

特別說明:

自本會辦理學生短片徵案以來,頗獲各界認同與好評。為鼓勵台北縣市以外地區的學生參與創作,將設立台北縣市以外地區保障名額。送審案件得票數相同者,將以台北縣市以外地區之案件優先錄取。



壹拾貳、版權

一、凡申請案經入選簽約而製作完成之影片(含劇本)其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歸公共電視享有。

二、完成作品須於公共電視獨家首播,首播後始得進行非營利目的之公開播放或參加國內外影展。

三、公共電視得就入選簽約之影片報名參加國內外影展,如有獲獎時,其獎座歸公共電視所有,並得複製一份送製作單位保存,個人獎金及獎座則歸得獎人,團體獎金於扣除必要費用後,由雙方共同享有,如公共電視未主動報名參賽,製作單位需徵得公共電視書面同意後,始得為之。



壹拾參、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案經本會入選,並完成議價程序後,本會將與申請單位簽訂節目帶契約。未獲入選或自動放棄製作者,本會將於徵選結束後,通知申請單位領回企劃案及劇本(本會將保留一分存檔)。若於通知後一個月內仍未領回者,本會將自動銷毀。

(二)獲選本年度「公視人生劇展-短片類」徵案者,需於徵案結果公告後一個月內完成簽約程序,逾期視同棄權。

(三)本辦法說明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會解釋之。

(四)服務專線:(02)2630-1010、263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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