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 (2)100 (與100有關的各種人、事、物) 貳、 參、 肆、 伍、 陸、 柒、 自即日起至 捌、 1. 2. 玖、 壹拾、 一、 (一)凡國內大學(院)或研究所影視、戲劇、傳播、視覺等相關科系在學學生,均可參與本次徵案。 (二)申請者請以學校系所為提案單位,需由系所主任或指導老師擔任製作人,不限件數。 二、 (一)評選委員會:本會將設置評選委員會。組成委員共七至九名,由本會相關工作人員及會外專業人士共同組成。 (二)評選步驟分資格審查、初審、複審。 1.資格審查:送審檢附要件不全者,自動喪失徵案資格。【曾經參選本會九十六、九十七年度徵案之企劃案,若重複送審,自動喪失徵案資格。】 2.初審:由評審委員會召開會議,評審委員將根據評審標準,評選出預定製播時數1.5至2倍之件數。獲通過者需根據分場大綱進行企劃案與劇本編寫,本會將支付部份劇本費。 3.複審:由評審委員會邀請初審通過之製播單位召開說明會。每個製作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說明製作方式、進度、預算之運用等,再由評審委員會討論,決選出所需製播之件數。複審通過者,本會再另行簽約,協助拍攝並提供拍攝費用。複審不通過者,則雙方不再進行合作。 4.評審標準: (1) (2) (3) (三)自本會辦理學生短片徵案以來,頗獲各界認同與好評。為因應學生與老師的建議與需求,並鼓勵台北縣市以外地區的學生參與創作,今年將擴大試辦學生徵案,增加入選名額,且設立台北縣市以外地區保障名額。送審案件得票數相同者,將以台北縣市以外地區之案件優先錄取。 三、 (一)學校系所出具證明書乙份 (二)申請表乙份 (三)故事大綱(1500字以內)、人物表及分場大綱一式十份(請以A4紙14號字直式橫書,左邊裝訂) ※註1:不接受完整劇本,如送完整劇本審查,視同要件不合處理 ※註2:不接受企劃案 ※註3:以上文件除故事大綱、人物表及分場大綱裝訂成一本外,均請分別裝訂,以利清點(申請表及系所證明書請勿訂入故事大綱、人物表及分場大綱內) ※註4:請勿於故事大綱、人物表和分場大綱上列出學校、編劇及工作人員名單,違者不受理 四、 (一)申請案經本會入選,並完成議價程序後,本會將與申請人簽訂節目帶契約。未獲入選或自動放棄製作者,本會將於徵選結束後,通知申請單位領回企劃案及劇本(本會將保留一分存檔)。若於通知後一個月內仍未領回者,本會將自動銷毀。 (二)獲選本年度「公視人生劇展-短片類」徵案者,需於徵案結果公告後一個月內完成簽約程序,逾期視同棄權。 (三)企劃案經審查未入選者,請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取回企劃案(本會將保留一份存檔),若於通知後一個月內仍未領回者,本會將自動銷毀。 (四)本辦法說明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會解釋。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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