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3)日三讀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依據本項條例之規定及朝野共識,華視將成為公共化無線電視台。同時,客家、原住民及台灣宏觀電視亦將自2007年起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為醞釀已久的公共廣電集團邁開基礎性的一大步。
基於對公共媒體的使命和理想,公視基金會樂見「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順利通過,並願意承擔此一歷史任務,以開創台灣嶄新的媒體地景,不負社會與全民的付託。惟目前公股處理條例僅為此一歷史任務作出基礎性的架構,為期成功實現公共媒體的服務目標,本會要同時呼籲朝野給予形成中的公共廣電集團必要的資源,藉以奠定集團發展可長可久的支持力量。
依據立法院通過的「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即將成為公共廣電集團成員的華視,係以經營商業廣告的所得來支持電視台的營運,同時政府得以附負擔的方式捐贈經費,以協助華視實現公共精神。電視市場目前面臨激烈競爭,廣告收入與收視率高低幾成等義詞,而且為實踐公共精神,公股處理條例對公共化電視台的廣告亦有所限制,因此,要以商業模式經營具備公共精神之電視台實為一艱鉅挑戰,公共化的華視若未能獲得適足的政府支持,將出現長久經營的困境。對此,朝野立委於法案協商時已有體認,本會深盼未來在「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中能對公共廣電集團的營運資源作出完整的規畫;在過渡階段,政府能及時透過附負擔之捐贈方式予以補助,俾使公共化後的華視能健全營運,充分達到公共化的理想。
公共媒體得以壯大,允為台灣電視環境的改善提供新的可能。公視基金會擔負全民所託,定將統合公、華視資源,戮力以赴,將公共價值最大化,以實現提昇電視文化的社會共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