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第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議會後記者會新聞稿

  • 2014-04-17
  • SystemAdmin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於103年4月17日召開第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議。針對近日公視因:1)反服貿學運期間「NGO觀點」製作人更換「服貿週」特別企劃主持人,2)「誰來晚餐」節目「就是要搞學運」重播時,最後一次重播遭更換為「高凌風演唱會」,3)媒體報導「有話好說」製作人請辭等三件事,經媒體報導,引發輿論及社會大眾高度關注,董事會有以下討論決議:

一、「NGO觀點」製作人更換「服貿週」特別企劃主持人

1. 依照公共電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為保障新聞專業自主,新聞部工作人員應互推代表三至五人,與總經理簽訂新聞製播公約』。根據《新聞製播公約》,公視新聞部採製作人制:「製作人在新聞部編輯方針指導下,為其製作節目的決策者,對節目內容負全責。」董事會全力支持此公約之精神。

2. 為使本會新聞製播確實符合國際專業新聞規範,公廣集團將參考國際權威媒體之處理準則,制定明確規範,以為台灣建立專業新聞規範。(詳見附件:「各國公共媒體專業規範」)

二、「誰來晚餐」重播節目更換事件

結論與建議:

基金會內部管理顯然出現嚴重問題:1)在高度敏感節目之重播決策上,第一線主管判斷力差;2)高層主管未能及時發現、檢視抽換決策;3)同仁因與管理高層缺乏互信而決定不循內部正常管道反映問題,造成公視聲譽極大傷害。此事應深入檢討、分層究責。

三、媒體報導「有話好說」製作人有意請辭

1. 相關主管應正式回應同仁職務調動之需求,並將結果向董事會報告。

2. 徹底檢討管理流程及效能,釐清為何同仁多次提出要求,卻未能循正常流程處理、回應,導致內部問題搬上媒體,嚴重傷害公視形象及聲譽之相關責任;

3. 徹底檢討「有話好說」及新聞部相關節目之人力及資源調配,是否符合製播負責任、高品質節目所需,並儘速提出報告。

總結建議:

此次多起爭議事件共同反映出,公視管理效能不彰,流程粗糙,判斷失準,例如十餘觀眾電話要求即可更動節目表。建議董事會應責成行政主管,參考各界意見、相關專業規範與各國公視準則,儘速擬訂「管理流程優質化」及「公視同仁(包括外聘人員)對內反映意見」之明確管道,提報董事會討論並通過實施。以期消弭因管理、溝通不當所引發之誤解或爭議,進而導引公視建立健全、信任之組織文化,以有效維護公視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