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聲明稿

  • 2011-12-30
  • SystemAdmin
公視聲明稿

針對今日(12/30)聯合報A9版、中國時報A7版由國民黨立院黨團刊登之選舉廣告,使用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女士參加公視及四報一社共同主辦之「2012總統大選電視辯論」照片,公視特此說明如下:

1.公共電視嚴守中立原則,該照片非公視所提供 。

2.辯論會由四報一社及公視共同主辦,場內照片由公視、中央社與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代表進入拍攝,統一供稿給各媒體進行新聞發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