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0萬得主作品從缺 入選三件作品獲頒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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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創作電視連續劇本,首次舉辦的 「93年度公共電視百萬原創劇本甄選」,經過為期整整一年的初選、決選,昨日(1/7)舉行隆重的頒獎典禮,一向鼓勵創作的代言人鈕承澤導演,出席頒發新增獎項『評審團特別獎』,共九件作品。當公視總經理胡元輝公布台灣史上劇本創作最高獎金新台幣300萬元的『優勝』從缺後,評審團代表張昌彥老師說明評審過程:「300萬是指標,評審團一致認為優勝作品應更完美,所以,決定優勝從缺。而為鼓勵入選者,原建議更改給獎辦法,300萬元平分給三項入選作品,但經徵詢法律顧問,此舉將違反契約行為,所以,三項作品均頒發入選獎30萬元,」每人獲獎座乙只,其著作權歸屬作者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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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活動自去年1月7日起跑,甄選主題不限,每案總集數20至30集,每集規格為60分鐘,實長以48分鐘為準;並邀請曾入圍金鐘、奧斯卡影展的劇作家王蕙玲、導演鈕承澤、金鐘最佳男主角戴立忍擔任代言人,拍攝宣傳短片,號召更多有志之士角逐這項電視史上最高榮譽。評審有知名製作人徐立功、資深影評人張昌彥老師、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專任副教授曾西霸、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及劇場設計系教授表演及排演課程的陳湘琪,及公視委製組組長張朝晟等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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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民眾參加踴躍,共有205件合格作品參賽,超過預期件數,因此,經主辦單位與評審開會討論決議,初選名單由93年05月07日延至93年06月07日公布,所有後續作業也延後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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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審依參賽者的人物介紹表、故事大綱、分集大綱及第一集劇本審核,公布入選作品分別為「野百合」、「米可,GO!」及「陽光之子」等三部作品,該作品的四位作者介在59至69年次間,分別有編劇、節目企劃、翻譯等經驗,更有創作者曾獲金鐘獎、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耕莘文學獎等,實為編劇界新生代生力軍。他們在93年12月7日完成後續19集劇本後,經評審團審核、開會討論後,昨日公布決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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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百合」作者蔡宗翰(傳播公司企劃編劇)、劉梓潔(曾獲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耕莘文學獎),他們參酌真實的歷史資料與事件,虛構了七位當年參加野百合運動年輕人的人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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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可,GO!」作者為本屆金鐘獎最佳編劇鄭芬芬(人生劇展「手機有鬼」)。故事敘述一個活潑的高中女孩,因為發生意外而眼睛失明,本來想放棄人生的她,在獲得一隻導盲太「米可」後,重新活出不一樣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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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之子」作者俞錦梅(喜好翻譯,暫居倫敦,為聯合報撰稿)。故事敘述1994年墾丁夏天,三十位來自台灣各大專院校的學生,為了不同的目的成為墾丁國家公園的「暑假大專義務解說員」,所發生難忘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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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審團一致認為,三項入選作品題材佳,但是,均應再加強戲劇張力、劇情變化。有些作品是敘事觀點的問題,有些是無意義對白過多等。至於獎金是否會累積至今年再續辦,公視表示,需全面性地審慎評估後再決定,但是,很高興能發揮拋磚引玉之效,鼓勵劇本創作。而且,許多劇本已有良好基礎,經修正後,均有可能成為適合拍攝的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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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鈕承澤正專注於二個電影、一個電視劇的籌備,現正尋覓適合的編劇,所以未參加評審團的他,主動與得獎者認識、交換名片,看看是否有合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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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來件佳作甚多,因此評審團特別推薦「愛上原鄉人」、「藏」、「千秋茉莉香」、「戲金戲土」、「荷花荷花幾月開」、「All New Day-熱血社會部」、「魂縈舊夢」、「不要問我從哪裡來」、「進廣告-Show Time」等九件作品,致贈獎狀以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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