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公視人生劇展」第二次公開徵案公告

  • 2011-12-26
  • SystemAdmin
壹、徵案主題:「不拘」:可自由構思主題及故事。

貳、單集預算:新台幣250萬元以內

參、節目長度:實長79至80分鐘(需做破口)

肆、播出時段:預定為週日晚上10時至11時30分

伍、拍攝及交片規格:

(一)拍攝規格—須以Full HD攝影機拍攝,為1920 x 1080/60i格式以上。

(二) 交帶規格—本節目需符合以下兩種規格交帶:
1、 HDCAM影帶,視訊輸出格式必須為 1920 x 1080/60i,播出帶TC格式須設定為drop frame time code 廣播級格式(59.94i),不接受其他任何視訊格
2、NTSC系統之Digital Betacam 1/2吋影帶。

陸、徵案收件暨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01年 2 月7 日 止(以當日郵戳為憑)。

※若親自送案者,請於101 年 2月 7日 10: 00至17: 00時間內,送至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75巷70號公共電視台B棟大廳 (其餘時間不受理親自送案)。

※郵寄者請寄至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75巷70號公共電視台節目部,並於信封上註記「公視人生劇展徵案」

柒、製作完成日:101年5月31日前完成製播

捌、徵案須知:
一、徵案對象
(一) 凡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如工作室)、公司或其他法人組織,並經行政院新聞局許可設立之廣播電視供應事業,且其經營項目包括電視節目製作之業者,均得申請本會委製節目之製作。
(二) 申請製作本會之委製節目,應檢具營利事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及行政院新聞局核發之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許可証影本各乙份,依本須知之程序辦理。

二、評選辦法
(一) 評選委員會:本會將設置評選委員會。組成委員共七至九名,由本會相關工作人員及會外專業人士共同組成。
(二) 評選方式:採書面方式評選。
(三) 評選標準:
(1) 構思創意-吸引力、題材創意度、角色設計等。
(2) 表現方式-故事結構的完整性及戲劇性。
(3) 技術呈現-拍攝技巧之可行性、製作團隊資歷。

三、 檢附要件
(一)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乙份(經營項目需含電視節目製作,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許可證影本乙份(經營項目需含電視節目製作)
(三) 申請表乙份
(四) 完整企劃案及完整劇本各十份。(請合併裝訂)
企畫案內容包含節目名稱(含中、英文)、企畫構想、節目特色(風格)、訴求對象、故事大綱、人物簡介、演員預定人選、 製作團隊(含經歷及作品說明)、 製作方式(含拍攝器材)、 拍攝時程、宣傳推廣計劃、節目預算等。
劇本內容包含完整對白及影像說明。
(裝訂方式:請以A4紙直式橫書14號或12號字,企畫案與劇本合併,左邊裝訂,及簡單環保為原則。)
(五) 如係取材自他人作品改編者,應檢附原著十份及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書乙份
※註:申請表及證照影本請勿訂入企畫案。

四、 其他注意事項
(一) 申請案經本會入選,並完成議價程序後,本會將與申請人簽訂節目帶契約。
(二) 獲選本年度「公視人生劇展」徵案者,需於徵案結果公告後10日內完成議價簽約程序,逾期視同棄權。
(三) 獲選本年度「公視人生劇展」徵案者,爰例不應有公部門經費補助。
(四) 未獲入選或自動放棄製作者,本會將於徵選結束後,通知申請單位領回企劃案及劇本(本會將保留一分存檔)。若於通知後一個月內仍未領回者,本會將自動銷毀。
(五) 本辦法說明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會解釋。
(六) 徵案公告及申請表請上網下載或至本台索取: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75巷70號 公共電視 節目部
服務專線:(02)2630-1010、2633-8067
網址:http://www.pts.org.tw